忘帶健保卡,自費超過七天,自認倒楣------ 答案:錯
1﹒保留收據, " 七 天內" , 拿健保IC 卡去原來就診處退費; 2﹒若是時間不允許,沒關係,保留收據 醫療院所會要民眾先自墊全額醫療費用, 在七天內將健保卡帶來申請退費, 超過七天,很多人就會摸摸鼻子自己認ㄌ, 以為那些自墊費用,就這麼一去不回頭 … 那就是若忘了帶健保卡, 或是因為一些原因得自墊費用, 以及原本沒有投保, 健保沒有給付期間的自墊醫療費用, 只要去他們網站下載, 並填寫 "全民健康保險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 " , 就可以依照規定申請退回自墊費用了, (申請書見附檔) http://www.nhi.gov.tw/ 健保局他們只是一直宣導七日內 可退自墊費用,所以大家也都只知道這個 … 現在請大家告訴大家, 別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!
正確作法
," 六個月內 ",到健保局各區處,辦理退費。
一般我們都只知道,一但忘了帶健保卡,
其實,健保有一項規定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