忘帶健保卡,自費超過七天,自認倒楣------

 

答案:錯


正確作法

1﹒保留收據, " 七 天內" ,

拿健保IC 卡去原來就診處退費;

2﹒若是時間不允許,沒關係,保留收據
 ," 六個月內 ",到健保局各區處,辦理退費。
一般我們都只知道,一但忘了帶健保卡,

醫療院所會要民眾先自墊全額醫療費用,

在七天內將健保卡帶來申請退費,

超過七天,很多人就會摸摸鼻子自己認ㄌ,

以為那些自墊費用,就這麼一去不回頭 …
其實,健保有一項規定,

那就是若忘了帶健保卡,

或是因為一些原因得自墊費用,

以及原本沒有投保,

健保沒有給付期間的自墊醫療費用,

只要去他們網站下載,

並填寫

 "全民健康保險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 "

, 就可以依照規定申請退回自墊費用了,

(申請書見附檔) http://www.nhi.gov.tw/

健保局他們只是一直宣導七日內

可退自墊費用,所以大家也都只知道這個 …

現在請大家告訴大家,

別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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